原權利人黃楚宏坐落于普寧市金池路南側商住樓F幢第2梯五層東套的房地產權(產權證號:普房權證普交私字第16663號;建筑面積為143.11平方米)。該房產產權已由廣東省普寧市人民法院拍賣,廣東省普寧市人民法院以《執(zhí)行裁定書》(2023)粵5281執(zhí)1786號之四和《協(xié)助執(zhí)行通知書》(2023)粵5281執(zhí)1786號之四裁定產權歸申請執(zhí)行人吳瓊所有,現吳瓊持相關資料單方向本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三條的規(guī)定,現公告普房權證普交私字第16663號房地產權證書作廢。
普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4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