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各農場,市直各有關單位:
現將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轉發(fā)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揭市人社〔2021〕179號)轉發(fā)給你們,并就今年申報職稱評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,請一并貫徹執(zhí)行。
一、今年我局受理審核高、中級及委托評審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22年1月至3月。
二、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22年1月至3月,具體時間由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確定,原則上應于2022年4月份開始評審,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評審工作。
三、證件驗核。申報高、中級職稱人員的學歷、資格證書由我局驗核(教育系統(tǒng)由教育局驗核),其他證書證明材料由申報者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驗核(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我局驗核);申報初級職稱人員的證件由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驗核。
四、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必須按照《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(guī)定》(粵人社規(guī)〔2020〕33號)要求,對照評委會專家組建原則,及時調整、充實評審專家?guī)?,?2月31日前將《評委專家推薦表》、《評委專家名冊表》及職稱管理系統(tǒng)入庫申請數據報我局審批。
五、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省、市相關政策要求,認真做好本單位職稱申報審核工作,對照資格條件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。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,細化職稱評審程序和規(guī)則,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,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,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,確保評審質量。
六、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將評審文件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,同時抄送我局。
七、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,向我局報送評審通過人員的相關材料,以便及時審核確認。
八、對個別我市沒有設評委會的專業(yè),需委托評審的,送審前申報材料須經我局人才股審核并出具委托函,經委托評審的評審結果須報送我局人才股確認。
九、各評委會組建單位應按規(guī)定組織開展職稱評審質量自查,認真總結2017年以來職稱制度改革情況,并于2022年6月底前上報市人社局人才股。
附件:1.《普寧市職稱評審委員會一覽表(2021年度)》
2. 轉發(fā)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(揭市人社〔2021〕179號)
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1年10月27日